小说的基本内容是歌颂包公的,写他秉公执法,清正廉明。通过他审理的一系列有关“人命”、“奸情”、“盗贼”、“争占”等类案件,作者塑造了一个为民除害的清官形象。其中有些故事判斩了皇亲国戚,如《黄叶菜》、《狮儿巷》;有的故事揭露了土豪劣绅的狠毒凶残,如《栽赃》、《鬼推磨》;而《屈杀英才》、《久鳏》则对科举制度进行了有力的抨击。 《包公案》中的许多故事情节,为后来的《龙图耳录》、《三侠五义》等侠义公案小说所汲取。书中有的故事写得曲折生动,人物形象也较鲜明,但全书文意较差,思想性、艺术性两皆平平。但就是这些在当时社会上被认定的“非主流”作品,却得以广泛的流行。这并不奇怪,宋元时期市民阶层的崛起和市民文化的兴盛是侠义公案小说流行的根本原因。百姓的文化程度、文化心态和文化口味决定着各种文学艺术形式作品的公众认知度。时至今日,以包公故事为题材的戏曲、影视剧目仍然多达几十种。我们完全可以说,包公的故事不仅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而且在反腐倡廉、民众呼唤司法公正的今天,包公形象仍然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 像其他公案小说一样,《包公传》中也夹杂了一些因果报应、鬼神梦兆等宿命论和封建迷信的内容。另外,作品中极力宣扬的忠君思想显然是对封建皇权的“愚忠”,这是不足取的。希望读者朋友们在阅读这本小说时加以甄别。
本书的版本分繁简两种,繁本十卷一百则。主要有清初刊本、四美堂刊本及乾隆丙申重刊本。本书据四美堂刊本为底本,适当参照其他版本校点而成。囿于才识浅薄,学力不逮,校点中难免疏漏舛误之处,诚望方家及热心读者不吝指正,以便重印时订正,更臻完美。==============================================================================
《包公案》(原名《龙图公案》),作者:安遇时等(明),《包公案》是我国流传极广、影响深远的一部古典公案小说。它的主人公是以北宋刚正清廉、不畏权贵的龙图阁大学士包拯为原型,并将其神化为人神合一的超人:日理阳世,夜访阴司,借助神鬼托梦、异怪显灵,断案如神。它对后来的话本、小说、戏曲以及社会的影响都比深刻。
包拯(999-1062),北宋政治家。字希仁,庐州(今安徽合肥)人。天圣五年(1027)进士及第,历知天长县(今安徽天长)、知端州(今广东高要),有政绩,迁监察御史,后曾出任东京转运使、河北都转运使,及知瀛、扬、庐等州和知江宁府等。
仁宗朝号称北宋的太平盛世,实际上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已很严重,庆历新政失败后,要求改革的呼声继续高涨,包拯便是其中一员。他主张严格选拔官员,裁汰冗杂、贪暴、懦弱的官吏;停止招募士兵,拣斥老弱,以解决冗兵问题;抑制贵戚和宦官等的权利,轻徭薄赋,节省开支等。
至和三年(1056),包拯以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审案明察,执法严峻,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清正廉洁,令行禁止。当时的男女老少都知道包拯,称呼他“包待制”,并说:“关节不到,有阎罗老包。”此前曾以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后权御史中丞,立朝刚严,数论斥权幸大臣,建言兴利除弊。又任三司使,迁枢密副使用权。嘉佑七年(1062)病逝,终年64岁,谥孝肃。有《包拯集》(《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包拯是一位传奇式的人物,是家喻户晓的清官典型,南宋和金已有以包拯为主题的故事小说和戏曲,元剧中有大量的包公戏,后有小说《包公案》(《龙图公案》)流行。